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習慣

國小的時候,家裡的習慣是每逢週六晚上一定要去高雄的國軍英雄館吃飯,
後來,老哥的補習時間調到了週六晚上,
在那之後,這個習慣便跟許多往事一樣只在回憶裡存在了。

國高中時代,總是習慣作業到最後一天才寫,平時考也是最後一天才讀,
月考段考最多最多也是提早幾天才開始複習,
在那個年代,那個追逐月考度日的年代,
即使也作業也泰半是今天出明天就要交,
鮮少有機會讓我養成提早寫完的習慣,
能在半夜之前做完就要偷笑了。

上大學之後,
這個習慣自然而然地持續,
大學的前三年印象中幾乎沒有幾個作業沒有幾次考試不是拖到前一天才動手的,
印象最深的是大二上學期,
提早修了幾門三年級的課,
頭一次碰上寫了三天還沒有頭緒的作業,
相當挫折。

大三下學期可以算是轉變的開始,
慢慢把外務都推掉之後,
才開始認真看待課業這件事情,
慢慢試著習慣盡量把期限定在三天之前。

當助理的期間,
慢慢體會到,自己留三天是不夠的,
也要留給別人三天,
於是最後一天才動手的習慣又提前到一個禮拜。

來美國讀書之後,
猛然回想起大學生活,
才發現心態上確實已經改變了,
對於作業或是term project,
已經很習慣提前一個禮拜就完成,
剩下的時間要應付排山倒海般的reading。

但是漸漸卻發現,
即使我已經習慣很多事情提早一個禮拜動手,
甚至是提早一個禮拜完成,
可是仍然經常表現不如我自己的期許,
在這之前,改變都是如此理所當然,
我從來沒思考過早點動手是應該的還是不應該的,
可是現在卻常覺得,
我已經提早一個禮拜動手了,
我幾乎已經盡全力了,
為什麼結果甚至比當年只花一天就應付了事的還糟呢?

難道說,
我要提前兩個禮拜嗎?
這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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